CARBON9224白

国内绿证GEC市场的“前世今生”!最强科普来了!

一、绿证是什么

绿证是指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是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的“电子身份证”,是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发绿色电力颁发的具有独特标识代码的电子证书,1个绿证单位对应1000 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

图1-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凭证

二、中国绿证的发展历程

(一)首次实行

2017年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32号),明确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自愿认购,为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不含分布式光伏)所生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发放绿色电力证书,同时鼓励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和个人在全国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认购平台上自愿认购绿色电力证书。该通知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绿色电力证书制度开始试行。

图2-《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

(二)降补增质

针对光伏发电弃光以及补贴需求持续扩大等问题,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以及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明确提出推动光伏发电自身建设成本下降的同时,鼓励各地出台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减少非技术成本,降低补贴强度,减少补贴依赖;并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合理把握普通电站的发展节奏,缓解消纳问题,为先进技术、高质量光伏发电项目留下发展空间。

2019年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明确提出鼓励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通过绿证交易获得合理收益补偿。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可按国家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机制和政策获得可交易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通过出售绿证获得收益。可见我国在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工作方面表现出较大的力度,同时积极引导绿证的市场化交易。

2019年5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又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通知规定绿证对应的可再生能源电量等量记为消纳量。该通知的出台有利于促使各省级区域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加快解决可再生能源的弃风、弃光、弃水问题,同时促使各类市场主体公平承担消纳责任,形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引领的长效发展机制。

2020年1月20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其中说明企业可以通过绿证交易获得收入相应替代财政补贴。该意见的出台有利于推动非水可再生能源行业尽快摆脱补贴依赖,加快绿证市场化的步伐。同天,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又发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0〕5号)一文,明确规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21年6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规定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意在合理引导投资,推动光伏发电、风电等新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三)交易试点

2021年9月,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组织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制定的《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正式批复。同意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并提出绿电交易与绿证加强衔接,由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进行绿证核发并转至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中心依据绿电交易结果将绿证分配至电力用户,在绿电市场实现电证合一。

2023年7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出台《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3〕569号),明确说明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权重完成情况以自身持有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为主要核算方式。

(四)全面覆盖

2023年7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以及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明确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该通知放宽了绿证核发的门槛,对全国范围内的多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了绿证核发的全覆盖。这一举措极大地推动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利用,同时也为绿证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相较于2017年的旧版《通知》,新《通知》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变化:第一,“非水”两个字已经剔除,即常规水电也可以纳入绿证范畴;第二,核发绿证的唯一机构由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更改为国家能源局;第三,在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的基础上,将交易平台拓展至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后续可能会引入国家认可的其他平台;第四,措辞由“绿色电力证书经认购后不得再次出售”更改为“现阶段可交易绿证仅可交易一次”,该措辞上的修改可能意味着相关部门将研究、出台新政策允许绿证在市场上多次转售,以激发绿证的流通性和市场活跃度。

图3-《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

 

(五)制度完善

为进一步加快绿证的全面覆盖,落实《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文件精神,相关国家政策陆续出台。

2023年9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开《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621号建议的答复》,答复中总结了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绿电绿证交易管理机制以及加强完善绿色电力消费激励的历史政策体系,并且说明将根据绿电绿证市场交易情况,持续完善全国统一的绿电绿证交易管理机制,健全绿色电力消费激励政策,做好绿色电力消费与碳市场、能耗双控等政策机制的衔接,确保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023年9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源【2023】64号),规定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核发绿证。该通知的发布进一步完善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有利于推动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不断提升。

2023年12月15日,国家能源局发文《我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绿证供应市场》,文中说明了我国绿证市场的可开发空间,预计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将突破14.5亿千瓦,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将突破10亿千瓦。随着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和发电量不断攀升,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后,我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证供应市场。

2024年12月13日,国家能源局绿证核发工作启动会在京召开,会上强调“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凭证”,并说明绿证核发全覆盖的重要意义。

(六)促进消纳

2024年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以及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3号),提出加强绿证与能耗双控政策、节能降碳管理、碳排放核算、产品碳足迹等方面的衔接与协调,加快绿证核发进度、扩大绿证交易范围、规范绿证交易制度,充分发挥绿证的作用;并明确绿证交易电量扣除方式:参与跨省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或绿色电力交易对应的电量,按物理电量计入受端省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未参与跨省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或绿色电力交易、但参与跨省绿证交易对应的电量,按绿证跨省交易流向计入受端省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再计入送端省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受端省份通过绿证交易抵扣的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地区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所需节能量的50%。

2024年5月23日,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国发〔2024〕12号),文中提及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2024年底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七)交易规则

2024年4月2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对绿证的账户、核发、交易及划转等相关管理工作制定了规范,有利于后续绿证全面覆盖工作的顺利展开。文中对绿证的交易过程相关细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交易平台依托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北京以及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开展,交易方式包括挂牌、双边协商以及集中竞价。

如需了解中国绿证GEC的完整版交易流程,请点击文章链接直接跳转:中国绿证GEC交易流程最详细指南!一文读懂!

三、结语

据《人民日报》7月8日消息,近日,在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绿电绿证平台,广东能源集团、深圳能源集团等654家经营主体达成2482万张绿证交易,折合电量约248亿千瓦时。这是目前我国最大规模的单批绿证交易,也是广东首次与甘肃、宁夏、新疆等省份的新能源企业进行大规模的跨区域绿证交易。

中国绿证GEC的完整政策体系明确了绿证地位、规范了绿证的核发、完善了绿证的交易、扩展了绿证的应用、促进了绿证的市场化交易,随着相关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国内绿证市场将更加活跃,在促进新能源的消纳、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等方面发挥更多作用。

如有中国绿证GEC的供求信息,请与碳中和老牛取得联系。

最新消息

碳闻

留下你的联系方式,我们会与您同步双碳最新消息
CARBON9224
青岛金碳号九二二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街道井冈山路196号利群金鼎大厦A1210